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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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商务部教育管理硕士项目招生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9级教育管理硕士项目

1.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展中国家学历学位教育项目于2008年创办。为发展中国家培养高端经贸商务官员、管理人才而专门设立的,致力于培养政治、经贸、外交、农业、科教文卫、能源交通、公共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推动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包括1年制硕士学位项目、2年制硕士学位项目和3年制博士学位项目。

项目主要资助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学术机构研究人员、相关领域中高级管理人员等来华全英文攻读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由于学制较短,要求学员必须事先获得学士学位,并在相应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以便及时和充分理解授课和学习内容,要求学员有较好的健康状态,以便适应高强度学习并最终获得学位。该项目为学员所在国家和中国的经贸合作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受到所在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东北师范大学的教育管理项目旨在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教管人才。鉴于该项目在发展经贸往来、促进友好关系发展中取得的良好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将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我们相信您通过此项目获得学位后,必将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人生未来。

2. 招生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硕士项目主要招收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资格)的受援国教育官员、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教育科研院所科研人员。

3.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较高的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管理及教育行政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2)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基层的教育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

4. 招生计划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硕士项目2019年计划招生20人,采取全英语授课,学制两年,学员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5. 资助内容

(1) 免交学费、教材资料费、调研考察费、英文授课补助费、毕业论文指导费;

(2) 免费提供校内住宿;

(3) 给予生活补助:硕士36000元/人/年,博士42000元/人;

(4) 给予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人;

(5) 代为购买来华综合医疗保险;

(6) 免费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一次往返国际机票,一次国探亲往返机票。

(7) 所有学位生须参加年度评审,学习成绩测评达标者可在第二年继续享受全额奖学金;

(8) 其他费用由商务部或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不发放给学员。商务部仅为学员提供学制内的资助。学员因故延期毕业,不获得继续资助。

6. 申请程序

(1) 奖学金申请:

请访问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网站网上报名系统 http://www.campuschina.org/,注册登录后,依次选择“在线报名”、“B类”中国政府奖学金后进入申请页面,并依提示填写学校、专业信息和个人信息等内容。最后形成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手签姓名,粘贴照片。

(2) 说明:

A东北师范大学的机构代码为10200。

B表中生成的CSC号码在填写来华留学签证201表时使用。

(3) 入学申请:

请获得推荐函并完成http://www.campuschina.org/网上注册后的申请人于本年度七月份登录http://studyatnenu.nenu.edu.cn,依次填写申请入学信息,经费来源一栏填写商务部奖学金。

7. 材料准备

(1) 单位推荐信:由申请人所在的机构出具推荐信,介绍申请人基本情况并表明愿意推荐其来华参加学习;

(2) 学术推荐信:由副教授及以上级别的个人出具推荐信,介绍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方向、过往业绩和研究能力;

(3)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登录http://www.campuschina.org/ 填写、打印并签字);

(4)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

(5) 来华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个人对来华学习相关专业的设想和目标以及个人在华学习期间希望完成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6) 个人简历:个人背景资料及高中以后学习和工作经历;

(7) 普通护照复印件: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清晰显示姓名、护照号码等信息。请勿使用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提交申请;

(8) 近期护照用免冠白底照片2张;

(9) 官方英文水平证明函或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教师的电话测试,仅限非英语国家;

(10) 体检表:近1个月的体检结果,证明申请人非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影响所学专业的残疾或其他中国政府不允许入境的其他疾病。

8. 提交申请

(1) 学员在得到所在政府有关负责部门的批准和推荐后方可申请该奖学金项目,根据所在国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递交材料;

(2) 所在国政府允许学员个人直接向我驻外使馆递交材料的,学员需持所在国批准允许赴华留学的有关证明或推荐信,将上述7第(1),(2)和(3)步形成的原件及其扫描电子版文件递交给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经商处。

(3) 所在国政府有关负责部门书面请求经商处出具推荐函,并在该书面请求中注明,如所报学校名额已用完,是否接受调剂到其他学校相同或类似的专业攻读学位。如有其它特殊说明一并提出。

重要说明:

(1) 提交的所有材料均应以英文或中文书(印)就,如果提交的文件中有非英文或中文书(印)就的,应提供经过认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语言水平证明》等重要文件,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需同时提交原件,供中国大使馆经商处人员核验。经商处人员检验之后,学员自行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给各高校项目招生联络人。

(3) 所有纸质文件(包括原件和复印件)经使馆经商处核验后,应一并索回,并妥善保管。一旦您被录取,应将这些纸质文件带到中国并交给学校指定的部门审核并存档。

9. 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申请截止到2019年6月28日。

姓名:张利君

电话:(86-431)85099754

传真: (86-431)85684027

电子邮箱: zhanglj521@nenu.edu.cn

网站: http://studyatnenu.nenu.edu.cn

通讯地址: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处624室,130024

10. 其它说明

(1) 无论申请结果如何,所有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2) 无论是否录取,中国政府将不做解释说明。

(3) 不允许携带配偶、子女来华陪读,奖学金不提供配偶、子女来华探亲的各项费用。

(4) 来华手续及其有关要求等将在录取文件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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