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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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专业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英文授课硕士、博士项目具体可选专业如下:

二、招生对象

只限于招收新生,不向2019年在华学习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直接从国外招收;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硕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博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奖学金内容

●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3500元/月,硕士¥3000元/月);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五、申请程序

1. 交纳报名费

1)付款方式:

a.现金(3月1日-3月29日、工作日时间)

b.银行转账(即日起至3月29日)

2)金额:800元人民币或120美元

3)银行转账信息

人民币账户:

RMB Account:

账号:160401404399

单位全称:东北师范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联行号:104241013036

确保备注申请者护照姓名(英文),并留存汇款凭证。

美金账户

US Dollar Account:

Beneficiary’s Name: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Beneficiary’s Account No. (Beneficiary’s A/C No.): 160401404399

Bank Name: Bank of China

Beneficiary Address: Changchun Development Zone Sub-Br.

No. 200 Shenzhen Street, Changchun, China

Bank Swift Code: BKCHCNBJ840

确保备注申请者护照姓名(英文),并留存汇款凭证。

2. 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申请

1)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并申请账号。

2)填写“留学项目种类”为B类及“受理机构编号”为10200(东北师范大学),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

3. 保存并上传文件,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申请表,请下载并打印两份。

4. 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以下纸制材料(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分别装订)寄至以下地址:

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 留学生科,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86-431-85685722/85099754

申请材料清单:

1. 报名费汇款凭证或留学生办公室开具的报名费发票。

2.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此表为上述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3. 护照复印件,包括来华签证页(如有)。

4.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国外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证明,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成绩单(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请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6.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论文信息

1)硕士项目申请者,需提供本科毕业论文摘要部分。

2)博士项目申请者,需提供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硕士论文的摘要页。

10.英文自我介绍视频(3-5分钟,请用CD或USB提交,不接受邮件提交)

11.国际通用的英文成绩证明(如有)

12.导师接收函(如有)

奖学金申请者可自行联系导师开具接收函,但不作为奖学金申请的必需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照序列号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材料填写不清晰或提交不全者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等材料需要打印

3.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及报名费恕不退还。

4.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3月31日为纸质材料寄达日期)

5.请务必告知是否同时申请不同院校或已申请其他奖学金项目,并注明东北师范大学是否为第一志愿学校。

6. 录取的最终结果将会于7月底在留学东师网站上公布(http://iso.nenu.edu.cn)。

7.如有需要,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iso@nenu.edu.cn)与申请人联络,补充相应支撑材料,告知录取结果,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8我校将在截止日期后协同专业学院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查。自主招生项目申请者不需要联系学校开具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只适用于非高校受理(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驻外使领馆等)的奖学金项目。

9.奖学金获得者如不能按录取期限来校报到,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携带家属入境。

10.申请者对个人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东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

地址: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 留学生科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86-431-85685722

电子邮件:iso@nenu.edu.cnyangj727@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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