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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11-09    作者:     来源:     点击:

      签证管理是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留学生办公室)的重要职责之一。留学生办公室负责为留学生办理各类签证手续提供咨询服务、出具相关公函,并在每学期开学为留学生统一办理各类签证手续。为规范学校外国留学生签证管理工作制定此办法。留学生在华留学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并按学校规定办理入境、居留、变更、转迁、离境等手续。

一、居留许可

      自2013年9月1日起,新生应持X1或X2签证到我校学习,持X1字签证的,应在到校后30天内,由留学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居留许可,持X2字签证的,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80天,签证到期后,继续学习的只能办理一次延期且只发放180天居留期限。其他类型签证原则上不给予延期。办理居留许可延期的应在有效期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向留学生科提出申请。

申请居留许可的学生必须到长春市国际旅行保健中心进行体检,在本国国立医院的近期体检结果原件经过核实确认后,相关项目免检。

二、转迁(转学)

      留学生在读期间如果申请转学,必须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转学手续,并带由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转学介绍信和本人护照到公安局办理签证转迁手续。

三、离境(退学)

      留学生在读期间,如果申请退学,必须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退学手续。申请人带由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本人护照到公安局办理签证变更手续,并在签证有效期限内离境。

四、往返手续

      留学生假期去其它国家或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需带由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本人护照到相关事务部门办理手续。

五、护照遗失

      留学生遗失护照,应及时向留学生办公室汇报,到长春市公安局办理护照遗失声明,到本国驻华使领馆补办护照。

      签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合法停留的身份证明,超出签证有效期在中国境内停留属于非法停留,非法在中国境内停留将被处以罚款或驱逐出境的处罚措施。处罚原则为:超出签证有效期一天,将被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并以天数累计,情节严重的,将处以驱逐出境的处罚。请各位留学生在所持签证的有效期限内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签证手续。

      未尽事宜,请咨询留学生办公室。0431-85099754.

留学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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