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
一. 申请资格
1.在我校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留学生;
2.在校生或离校未超过两年;
3.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要的材料
1.出具对方单位需要学校协助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函。(如:公证处出具的关于办理未受刑事处罚的协助调查函;国家机关出具的办理无犯罪记录协助调查函等);
2.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个人信息及在校学习起止时间(年、月),具体表现情况说明(在校期间表现如何,有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要出示的证件
1.申请人护照及护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出示本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件。
符合以上条件后,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生科将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