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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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表现良好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以申请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奖学金延期,以资助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上一年度已经申请或得到延期资助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继续申请。现将2024年博士生延长奖学金期限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

申请延期需要同时达到以下三个条件:

(1)奖学金期限到2024年7月截止,未能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通过2024年年度评审(具体要求见2024年年度评审通知);

(3)完成学院(部)规定的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未开设中期考核的,应达到学院(部)的培养要求)。

#2申请流程

使用CSC号码登录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网站,完成年度评审后,再申请博士生延期。同时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 其中申请原因部分应详述自己的学术进展情况及申请延期必要性,请同时提交完成学院(部)规定的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的证明材料;如在学期间有发表学术论文,可一同上交文章首页扫描件作为辅助材料,然后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学院(部)教务秘书。线上提交和邮件提交两种方式同样重要,缺少任何一个,将视为放弃延期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4月21日

第一步:使用CSC号码登录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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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博士生延期申请Scholarship Extension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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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点击“新增Add”;

第四步:填写延期申请;

第五步:点击“保存并提交Save and Submit”,完成申请。

#3延期过程

(1)学院(部)根据学生申请表、学生学业进展、学习态度、日常表现及年度评审情况组织延期评审,并将通过延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院校意见表,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表复印件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科。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校内审核,并将符合延期要求的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3)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8月将延期最终结果通过我校反馈至学生。如果学生延期未获批,但仍想完成学业,经学院(部)同意后,可转为自费学习,需学生个人承担住宿费、生活费及保险费等费用。

注:

(1)国别类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还应获得派遣机构出具同意函。

(2)国别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进修生,如确需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请向本人来华前受理奖学金申请的机构提出申请。

如有问题,请与留学生科卢峰老师联系。邮箱:luf925@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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