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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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文件精神,201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如下:

      1、 招生类别: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教育、生物、化学、生态学、经济学(世界经济与金融学方向)英文授课硕士、博士专业为东北师范大学首选专业。

      2、 招生对象:

      只限于招收新生,不向2016年在华学习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直接从国外招收;

      3、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奖学金内容:

● 免交报名费、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3500元/月,硕士¥3000元/月);

●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5、 申请材料提供(均为一式两份):

     首先进行网上申请(laihua.csc.edu.cn,东北师范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200)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以下纸制材料寄至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此表可从网站 http://www.csc.edu.cn/laihua下载)

● 护照复印件

●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证明,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 经公证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经公证的成绩单和英文翻译件;

●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此表可从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注: 

● 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6、 材料提交地址:

      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邮编130024

      申请时间:2016年1月16日—2016年4月5日截止(4月5日为到达日期)

      联系电话:+86-431-85099754/85685722

      传 真:86-431-85684027

      电子邮件:iso@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科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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