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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02-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4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第一类:中文师资类项目

1.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4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 (五级) 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

2024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3. 一学年研修生

2024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

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 (三级)270分,具有HSKK 成绩;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 (中级) 60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4. 一学期研修生

2024年9月、2025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5.四周研修生

2024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 周。

汉语研修方向,具有HSK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我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10-15人。

第二类:联合培养项目

类别: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招生名额:20人

2024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 (五级) 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三、申请流程

第一步:东北师范大学网站申请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前,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服务系统(http://studyatnenu.nenu.edu.cn或https://nenu.17gz.org)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第二步: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申请

2024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申请账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推荐机构推荐

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查询推荐机构。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东北师范大学视频面试的学生,可经我校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的推荐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第四步:东北师范大学审核

我校将对学生学术背景、语言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进行视频面试,并对通过我校审核的申请者进行预录取。面试通知将通过邮箱发送,请注意查收邮件。

第五步:中心综合评审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发布评审结果。

第六步:注册报到

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四、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2024年7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2)2024年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3)2024年12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4)2025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

五、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六、其它

1. 一学期研修项目和一学年研修项目原则上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等奖学金的申请者。

2.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

3.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4.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5.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招生工作咨询服务

电子信箱:admission@nenu.edu.cn

工作电话:+86-431-85099754

通讯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八、附录

1.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02.06


附录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奖学金线上项目仅资助学费。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0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附录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doc》(此表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6.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7.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8.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交来华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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