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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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言生申请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鼓励留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提高学校声誉,吸引更多留学生到校学习,我校特设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2015年评审相关要求如下:

一、 申请者资格

东北师范大学在校语言生

注:学历生可于每年9月份申请奖学金

二、评审标准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东北师范大学校规,成绩良好、积极向上、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对华友好、积极参与学校举办各类活动;

2.各类奖学金生和交换生不参加此次评审;

3.2014年9月学期缺课十次以上(含十次)的学生不参加此次评审;

三.评选办法

申请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自费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准备2014年9月学期成绩单,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科。

四.评选时间

申请者于4月7日16:30前将申请表、成绩单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科;4月10日公布评审结果。

未尽事宜请咨询留学生科,85099754。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科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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