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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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文件精神,201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如下:

1、 招生类别: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教育、生物、化学英文授课硕士、博士专业为东北师范大学首选专业。

2、 招生对象:

只限于招收新生,不向2014年在华学习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直接从国外招收;

3、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奖学金内容:

    ● 免交报名费、学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2000元/月,硕士¥1700元/月)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5、 申请材料提供(均为一式两份):

     首先进行网上申请(laihua.csc.edu.cn,东北师范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200)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以下纸制材料寄至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此表可从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下载)

    ● 护照复印件

    ●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证明,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 经公证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经公证的成绩单和英文翻译件

   ●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此表可从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注:1、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2、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6、 材料提交地址:

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邮编130024

申请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20日截止(3月20日为到达日期)

联系电话:+86-431-85099754,85685722

传 真:86-431-85684027

电子邮件:iso@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科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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