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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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Type-B)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专业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英文授课硕士、博士项目具体可选专业如下:

学院/部

硕士

学制:三年

授课语言:英语

博士

学制:四年

授课语言:英语

教育学部

1.课程与教学论

2.比较教育学

1.课程与教学论

2.比较教育学

3.教育经济与管理

心理学院

1.应用心理学

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1.应用心理学

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3.基础心理学

化学学院

1.有机化学

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物理化学

1.有机化学

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物理化学

生命科学学院

1.细胞生物学

2.遗传学

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动物学

5.植物学

6.生态学

7.草学

1.细胞生物学

2.遗传学

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动物学

5.植物学

6.生态学

7.草学

环境学院

1.环境科学

2.环境工程

3.生态学

1.环境科学

2.环境工程

3.生态学

地理科学学院

1.自然地理学

2.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3.人文地理学

4.湿地科学

1.自然地理学

2.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湿地科学

二、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硕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博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奖学金内容

●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3500元/月,硕士¥3000元/月);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程序

1. 东北师范大学网站申请

1)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服务系统(http://studyatnenu.nenu.edu.cn)填写并提交申请。点击获取填报指南

2)在线支付报名费400元人民币。点击获取缴费指南

3) 下载并打印两份《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2. 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申请

1)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并申请账号。

2) 填写“留学项目种类”为B类及“受理机构编号”为10200(东北师范大学),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

3. 保存并上传文件,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申请表,请下载并打印两份。

4. 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以下纸制材料(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分别装订)寄至以下地址:

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 留学生科,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86-431-85685722/85099754

申请材料清单:

1. 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的《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此表为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2.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此表为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3. 护照复印件,包括来华签证页(如有)。

4.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国外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证明,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成绩单(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请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6.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论文信息

1)硕士项目申请者,需提供本科毕业论文摘要部分。

2)博士项目申请者,需提供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硕士论文的摘要页。

10.英文自我介绍视频(3-5分钟,请用CD或USB提交,不接受邮件提交)

11.托福或雅思成绩证明或国际通用的英文成绩证明(如有)

12.导师接收函(点击下载)(如有)

奖学金申请者可自行联系导师开具接收函,但不作为奖学金申请的必需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照序列号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材料填写不清晰或提交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等材料需要打印

3.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及报名费恕不退还。

4.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3月31日为纸质材料寄达日期)。

5.请务必告知是否同时申请不同院校或已申请其他奖学金项目,并注明东北师范大学是否为第一志愿学校。

6.如有需要,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iso@nenu.edu.cn)与申请人联络,补充相应支撑材料,告知录取结果,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7.录取的最终结果将会于7月底前通过ISO邮箱的形式告知本人,申请者也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服务系统查询最终结果。

8.我校将在截止日期后协同专业学院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查。自主招生项目申请者不需要联系学校开具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只适用于非高校受理(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驻外使领馆等)的奖学金项目。

9.奖学金获得者如不能按录取期限来校报到,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携带家属入境。

10.申请者对个人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东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

地址: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 留学生科,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86-431-85685722

电子邮件:iso@nenu.edu.cnyangj727@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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