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专业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英文授课硕士、博士项目具体可选专业如下:
学院/部 |
硕士 学制:三年 授课语言:英语 |
博士 学制:四年 授课语言:英语 |
教育学部 |
1.课程与教学论 2.比较教育学 |
1.课程与教学论 2.比较教育学 3.教育经济与管理 |
心理学院 |
1.应用心理学 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1.应用心理学 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3.基础心理学 |
化学学院 |
1.有机化学 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物理化学 |
1.有机化学 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物理化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1.细胞生物学 2.遗传学 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动物学 5.植物学 6.生态学 7.草学 |
1.细胞生物学 2.遗传学 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动物学 5.植物学 6.生态学 7.草学 |
环境学院 |
1.环境科学 2.环境工程 3.生态学 |
1.环境科学 2.环境工程 3.生态学 |
地理科学学院 |
1.自然地理学 2.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3.人文地理学 4.湿地科学 |
1.自然地理学 2.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湿地科学 |
二、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硕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博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奖学金内容
●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3500元/月,硕士¥3000元/月);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程序
1. 东北师范大学网站申请
1)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服务系统(http://studyatnenu.nenu.edu.cn)填写并提交申请。点击获取填报指南。
2)在线支付报名费400元人民币。点击获取缴费指南。
3) 下载并打印两份《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2. 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申请
1)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并申请账号。
2) 填写“留学项目种类”为B类及“受理机构编号”为10200(东北师范大学),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
3. 保存并上传文件,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申请表,请下载并打印两份。
4. 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以下纸制材料(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分别装订)寄至以下地址:
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 留学生科,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86-431-85685722/85099754
申请材料清单:
1. 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的《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此表为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2.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此表为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3. 护照复印件,包括来华签证页(如有)。
4.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国外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证明,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成绩单(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请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6.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论文信息
1)硕士项目申请者,需提供本科毕业论文摘要部分。
2)博士项目申请者,需提供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硕士论文的摘要页。
10.英文自我介绍视频(3-5分钟,请用CD或USB提交,不接受邮件提交)
11.托福或雅思成绩证明或国际通用的英文成绩证明(如有)
12.导师接收函(点击下载)(如有)
奖学金申请者可自行联系导师开具接收函,但不作为奖学金申请的必需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照序列号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材料填写不清晰或提交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等材料需要打印
3.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及报名费恕不退还。
4.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3月31日为纸质材料寄达日期)。
5.请务必告知是否同时申请不同院校或已申请其他奖学金项目,并注明东北师范大学是否为第一志愿学校。
6.如有需要,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iso@nenu.edu.cn)与申请人联络,补充相应支撑材料,告知录取结果,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7.录取的最终结果将会于7月底前通过ISO邮箱的形式告知本人,申请者也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服务系统查询最终结果。
8.我校将在截止日期后协同专业学院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查。自主招生项目申请者不需要联系学校开具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只适用于非高校受理(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驻外使领馆等)的奖学金项目。
9.奖学金获得者如不能按录取期限来校报到,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携带家属入境。
10.申请者对个人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东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
地址: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 留学生科,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86-431-85685722
电子邮件:iso@nenu.edu.cnyangj727@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