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Type-A)并申请到东北师范大学学习的申请者。
注意事项:自主招生项目(Type-B)申请者不需要联系学校开具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只适用于非高校受理(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驻外使领馆等)的奖学金项目。高校自主招生项目(Type-B)的申请者可提前联系导师开具导师接收函。
二、申请流程
1. 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并取得推荐资格。
2. 联系我校申请预录取通知书。
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iso@nenu.edu.cn)并在主题中注明“国别奖-预录取通知书”。
材料清单(*标为必须材料):
1)*预录取通知书申请表(见附件1)
2)* 最高学历证明(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及预毕业证明)
3)* 学习成绩单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语言证明
英文授课项目:托福68分以上或雅思5.5以上成绩证明或英文自我介绍视频(3-5分钟)
中文授课项目:有效期内的HSK5级证书(申请一年汉补可免交)
6)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见附件2)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7)护照首页
8)护照签证页/居留许可页(仅限已在华学生)
9)导师接收函(见附件3)。
3.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或http://www.campuschina.org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申请院校选择“东北师范大学”,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和索取。
4. 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的直接申请。预录取通知书确保申请者会被分配至东北师范大学。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4室留学生科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86-431-85685722
电子邮件:iso@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预录取通知书申请表》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3.《导师接收函》
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