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资格
1. “一带一路”沿线和共建国家国籍;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3.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4.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硕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博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语言要求:
英文授课项目:需达到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5以上或提交证明相应语言能力证明。
以下情况免交语言证明:
1)英语为母语或官方语言;
2)用英语完整学习过学历教育,并获得证书。
二、招生专业

三、奖学金内容
●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3500元/月,硕士¥3000元/月);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材料


五、申请流程
1. 受理机构:东北师范大学(机构代码:10200)
2. 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 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5月10日
4. 申请流程:
第一步:东北师范大学网站申请
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服务系统(http://studyatnenu.nenu.edu.cn或https://nenu.17gz.org)填写并提交申请。点击获取申请指南。
第二步: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请。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并申请账号。点击获取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 填写“留学项目种类”为B类及“受理机构编号”为10200(东北师范大学),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


● 填写“留学项目种类”为B类及“受理机构编号”为10200(东北师范大学),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

六、 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直接向东北师范大学提交申请,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
2.如有需要,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iso@nenu.edu.cn)与申请人联络,补充相应支撑材料,告知录取结果,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3.录取的最终结果将会于7月底前通过ISO邮箱的形式告知本人。
4.奖学金获得者如不能按录取期限来校报到,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携带家属入境。
5.奖学金获得者在开学报到时需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申请者对个人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东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6.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规定参加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7.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编:130024
电子邮件:iso@nenu.edu.cn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研究生申请人学习计划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3.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导师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