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奖学金
东北师范大学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年度奖学金试行办法
一、 评审目的
鼓励留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提高学校声誉,吸引更多留学生到校学习。
二、申请者资格
1. 东北师范大学语言生及学历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语言生只可凭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申请奖学金;学历生新生可凭借入学前成绩单或学术著作申请奖学金;在校本科生只可凭第一、二、三年的学习成绩申请奖学金;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只可凭第一、二年的学习成绩申请奖学金。延长学习期限者延长期内成绩不能作为申请依据;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东北师范大学校规,学习努力、积极向上、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对华友好;
三、评审标准
语言生:
在上一学年中每学期参加学院全部课程,无无故缺勤记录且成绩优异者可以申请奖学金;
学历生:
1. 在校生:在上一学年中每学期至少选修三门以上课程,并且各门课程获得以下成绩:
①上一学年各科考试一次通过,各科成绩优异者,有资格申请一等奖;
②上一学年各科考试一次通过,各科成绩优秀者,有资格申请二等奖;
③上一学年各科考试一次通过,各科成绩良好者,有资格申请三等奖。
2. 新生:
① 本科生:高中学习阶段所有成绩优异者
②硕士研究生:本科学习阶段所有成绩优异者
③博士研究生:硕士学习阶段所有成绩优异者或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发表文章者
四、名额设置
1. 语言生奖学金
语言生奖学金每年25名
2. 学历生奖学金
①本科生每年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
②硕士研究生每年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③博士研究生每年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
五、奖学金标准
1. 语言生奖学金:2000元/人/年
2. 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6000元/人/年,二等奖4000元/人/年,三等奖2000元/人/年
3.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人/年,二等奖5000元/人/年,三等奖3000元/人/年
4.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6000元/人/年
六、评选办法
新生申请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准备相应成绩单及学术著作,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科。
在校生申请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交所在院(部、系、所),申请者所在院(部、系、所)根据申请者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在申请表上写出书面意见,由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和有关院(部)、系、所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者本人申请和所在院、系、所的意见,将申请人进行排名后决定获奖名单。如当年某奖项无符合者,则该年该奖项轮空。
七、评选时间
每年9月10日前申请者将申请表交院(部、系、所),填写意见后于9月15日前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办公室;评审小组讨论获奖者人选并最后公布评审结果。
八、颁奖
每年来华留学生开学典礼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