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关于国际学生参保来华留学综合保险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要求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教外司来[2007]1078号),高等院校必须要求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留学生(含按原学习计划继续学习超过六个月的学生)在我国大陆购买团体综合保险,作为其办理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的必备材料。个人人身保险的保险单不能作为办理入学注册和在华居留许可的文件。高等学校自行决定来华学习时间不足六个月的留学生是否必须购买团体综合保险。同时为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也为了国际学生在华学习能够得到有效的安全保障,现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将国际学生购买保险办法做出如下调整:
1. 国际学生须参加东北师范大学集体投保的中国平安来华留学综合保险,做为注册入学的必要手续。
2. 国际学生个人购买的人身保险不能代替来华留学综合保险。
3. 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保险费金额为每学期400元人民币,每学期初报到时进行缴纳。自费生和交换生需自费缴纳。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生的保险分别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统一购买。
备注:此规定适用于2016年8月份之后注册入学的新生。2016年8月份之前入学的在校自费老生,如在春季学期3月20日前和秋季学期9月20日前交纳学费,学校将为其支付保险费,逾期未付学费者,自理保险费。